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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省长魏宏回复21条网友留言

2014年11月  作者:杨高宇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xwpxxw
简介: 昨日,四川省各地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王东明、省长魏宏的21条留言做出公开回复。详情如下:   【网民留言】   感谢四川省委书记;信访局;药品监督局及各级领导,我们旅游团于2014年10月18日在阿坝州松 ...
内容:

      昨日,四川省各地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王东明、省长魏宏的21条留言做出公开回复。详情如下:

  【网民留言】

  感谢四川省委书记;信访局;药品监督局及各级领导,我们旅游团于2014年10月18日在阿坝州松潘县川主寺镇雪宝顶超市,我听信导游的吹捧,购买了卓玛老师开的藏药人民币一万多元,回武汉后感觉上当受骗,于是网上致信于四川省委书记,马上得到回复,经过不到两个工作日的时间,在我退药的途中,我的购药款一分不少的退还我的银行卡上。真让我意外的是:我购买的藏药能帮我退掉,而且一分不少的退还。更神奇的是:您们办事神速,果断。值得我们每一位旅游消费者敬佩。说实话:我们单位本着旅游消费为理由,组织了两个团,来四川消费,为四川增砖添瓦,我们明知白银市场价几元一克,但我们还是以二十元每克的价格,购买了几十万元的白银首饰及药材。愿四川旅游业蒸蒸日上,也再次感谢四川的各级领导,您们为了四川的明天更美好,您们辛苦了!!!

  答复意见:

  胡又清您好!您在人民网省委书记留言板关于“感谢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的留言,收悉。感谢您的信任,请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谢谢!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你好! 我们来自武汉,我们旅游团来九寨沟六日游,在导游的吹捧下,于10月18日在松潘的川主寺雪宝顶土特产品展销中心购买了藏医(五指梅花)卓玛老师开的藏药共几万元钱,现在回家在网上查了一下这个卓玛老师,无从医坐诊说法,为安全起见不敢滥用药,望有关部门认真查实一下,我们有购药小票和刷卡凭条,我们还在卓玛老师那个簿子上面都留下了姓名和电话号码,,烦请查实后给我们一个回复,谢谢!

  答复意见:

  胡又清您好!您反映在松潘县川主寺雪宝顶土特产品展销中心购买了藏医卓玛老师开的藏药,要求有关部门查实药材”的问题。经松潘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所购买药品的经营企业实则为川主寺明辉大药房,且川主寺明辉大药房所购进的药品都是从正规渠道购进、票据保存齐全。根据川主寺明辉大药房的可退可换的承诺,经您们双方协商,您们达成退货退款的共识。松潘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已与您联系并告知了调查处理情况,您对处理结果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当中能抽空看到我的留言,我是家住龙泉驿区北泉路果壳里的城小区的一名普通群众,近半年来,小区周围不断有企业违规,违法向空气中排放污染物,特别是在凌晨一点到五点尤为严重,我们经常都在半夜被一股刺鼻的焦臭味所熏醒。已严重影响了周围六七个大型小区,几万人的身体与身心健康。我们曾多次到区环保局和区政府进行过投诉,甚至还联合几个小区业主签订了倡议书,但收效甚微,黑心企业还是继续排放。现在家里上有80多岁的老人,下有才几个月的婴儿,都说龙泉是成都的肺叶,我们当时也是看中这边空气好,环境好,才花完一生的积蓄在这边买套房子,结果现在每天都在担惊受怕中惶惶度日,生怕哪天因为这害人的毒气检查出个什么疾病来,请求书记能够帮帮我们这些小老百姓,万分感激!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留言反映北泉路小区周边企业违规污染环境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留言反映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污染等问题。经区环保局、区经信局查实,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蓉光炭素”)位于龙泉驿区驿都大道西路145号,成立于1992年;该公司环评于2011年10月28日经成都市环保局批复同意,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于2012年3月8日经成都市环保局验收通过;该公司主要产品为石墨电极及配套的电极接头毛坯,主要污染物有废气、废水和噪声,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沥青烟气经电捕焦油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针对您留言反映的问题,2014年8月7日,区环保局邀请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田高工、四川省冶金设计研究院石高工2位专家对蓉光炭素现场踏勘,按专家意见已要求该企业完善、新增主要环保设备,杜绝跑冒滴漏等;2014年8月13、21日,区环保局分别委托四川省华检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和四川洁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成都蓉光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的废气监测,两家监测机构的监测结果均显示废气超标排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四十八条等之规定,对此,区环保局对该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并报区政府限期治理;2014年10月11日,区政府向该企业下达了《关于对环境污染源进行限期治理的通知》(龙府函〔2014〕78号),责令该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完成治理,达标排放。同时,自2014年3月以来,区经信局会同相关部门正在推进该企业的搬迁工作。 关于您留言反映成都川路塑胶型材有限公司污染的问题。经区环保局查实,成都川路塑胶型材有限公司位于龙泉驿区成都经济开发区内,2000年建成并投入生产,2009年2月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主要从事塑钢门窗生产,生产工艺流程为:原料-混料-挤出-冷却-成品;该公司现有3个车间,第一、二车间处于满负荷正常生产状态,第三车间已搬迁。针对您留言反映的问题,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多次(包含近期)现场,未发现您所怀疑的“刺鼻塑胶味”;近期现场检查后,区环保局执法负责人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规范生产。同时,该公司将第一、二车间按照相关要求有计划实施搬迁。下一步,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将重点巡查该区域,防止该类企业乱排,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2014年10月29日15时,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与您取得电话联系,告知您上述处理情况以及相关监测结果,并耐心细致地做了相关解释说明等工作,您对区环保局为居民做的大量工作表示感谢,希望加大监察力度,为周边居民营造良好生活环境。 谢留言。祝您工作生活愉快,全家幸福安康!

  【网民留言】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西河镇跃进15组非法用耕地倒建渣和泥土,向当地政府和市长热线反映无数次没有得到解决。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留言反映西河镇存在耕地违规变建渣垃圾场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西河镇查实,该临时弃土堆场位于西河镇跃进社区15组,该宗地由成都泽西园林有限公司与西河镇跃进社区15组林跃跟等32户农户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该合同约定流转的土地用于农林;该流转的土地性质为非耕地,属低洼地带。 为更好地提高该宗土地的利用率,改善生产条件,发挥其更大效益,成都泽西园林有限公司在履行合同期间,组织实施了堰塘及低洼地带回填工程,该公司擅自弃土,存在超高违规倾倒的现象。 针对您留言反映的问题,2014年9月,西河镇会同区国土局、区农发局、区城管局等部门,作出了以下处理:一是依据《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82号)、《成都市龙泉驿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实施办法》(龙府发〔2014〕17号)相关规定,对违规倾倒弃土的成都泽西园林有限公司予以了顶格的经济处罚;二是按照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标准,要求该公司于2014年10月10日前完成违规倾倒弃土的47.5亩土地复垦还耕工作,并由该公司全额承担违规倾倒弃土场地复垦和水系恢复的全部费用;三是责令该公司立即终止执行并解除与跃进社区15组林跃根等32户农户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并由该公司全权承担解除合同的相关经济赔偿责任;四是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城管、农业、治违部门和跃进社区居委会有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目前,该宗土地已于10月10日前全部复垦,并经国土部门验收通过;已完成农田灌溉设施修复工作,具备了农作物耕种条件,已于10月9日移交给西河镇跃进社区,现已种上秋季农作物;该公司已解除了与林跃根等32户农户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 2014年10月28日14时25分,西河镇相关部门负责人与您取得电话联系,告知您上述处理情况,并耐心细致地做好相关解释沟通等工作。 谢留言。祝您工作生活愉快,全家幸福安康!

  【网民留言】

  安靖镇正义路这几年都是坑坑洼洼 一条路都没有完整的路面。 安靖镇正义路每天17:00~19~00经常堵车,堵车现场有时交警也没有。 安靖镇正义路的路灯这几年都没有全部亮过,有些路面严重影响司机的\'视线。 这些都严重影响了机动车通行和行人安全 现在的安靖镇基本没有一条好路,相比相邻的大丰\' 红光 犀浦等镇差的太多了。 希望安靖镇有关领导给予重视市民最基本的出行方便与安全。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于2014年10月18日在人民网留言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安靖镇现有道路都是以前按安靖镇常住人口2万多人设计建设的,由于安靖镇属典型的城郊结合部,近年来,流动人口激增,过往车辆频繁,给安靖镇的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带来巨大压力。为了缓解交通压力,在镇政府的争取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成立了第6勤务中队,负责镇域内道路交通的日常疏导和管理工作。 目前,安靖镇已安排工作人员实地查看,庚即安排人员进行修补。并视交通情况增设交安设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我是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工商联的一名机关干部,儿子大学毕业后留在成都,在某企业工作。为了儿子,我们于2010年在成都买了房,儿子户口也于近期迁往成都市成华区成渝立交桥首创国际城。儿子于2012年结婚并生养一名女孩,当时没有上户口。我们原想把儿子的户口迁到成都后,再把孙女的户口直接上到成都,这样也就少了一道手续,方便很多。岂不知,儿子在把自己的户口办好后,咨询有关部门孙女的户口问题。有关部门回答:小孩的户口必须先在外地办好后才能迁到成都。我们就很纳闷:为什么小孩的户口不能直接落在成都呢?而非要先落在外地再迁往成都,这岂不是多费一道手续吗?现在都走群众路线,不知这里的群众路线怎么走的,不是更加的方便群众,而是人为地设置障碍,为难群众!!!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成华区公安分局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按照成都市现行户籍管理规定,您儿子需持外地签发的准生证到成都市成华区保和乡街道办事处更换成成都市签发的准生证后,再持成都的准生证、小孩的出生证、您儿子夫妇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到成华公安办证中心办理新生儿入户。2014年10月30日,成华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工作人员回访当事人,当事人表示满意。 如您对此问题仍有疑问,欢迎致电成华区公安分局(电话:83283612)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天府新区华府大道一段慕和南道小区8栋2单元403号业主擅自非法住改商——无证非法经营麻将馆(屋内有自动机麻4台,屋外露天平台有1到2台机麻)。 每天从下午1点半到通宵营业,麻将噪音和托凳子、打麻将过程中的喧哗声,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休息,1岁小孩睡觉的地方都没有了。严重侵犯了我们的权利,我们的房子是被他毁了,这是我家多少年的积蓄啊。 我从14年4月开始投诉至今已有半年时间一直没得到妥善解决,工商局、街道办和报派出所(报警)来了更是不下十次,劝说教育后还是没有解决。希望联合执法予以取缔。 提示:其营业时间为下午1:30至深夜,上午其麻将馆内没人在,请执法人员掌握好时间。 非常感谢!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在网上反映的关于慕和南道小区麻将馆扰民的问题,经天府新区国土房管局和公安分局调查后,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4年10月24日和10月31日下午,天府新区公安分局办案民警及国土房管局工作人员分别到您所反映的华阳慕和南道小区8栋2单元403号住户家中进行实地调查:该房主屋里有两台机麻(客厅一台,小卧室一台),未发现赌博行为。据房主讲麻将是家中自用,不是对外开的茶房,平时只是亲戚朋友之间娱乐,晚上没有打,主要是下午娱乐。房主已对房屋的屋顶采取了隔音措施。房主承诺在娱乐时候尽量减少噪音。派出所民警在检查中告知该房主,不能有赌博行为,如有此类行为发生,派出所将根据“治安处罚法”进行坚决查处。国土房管局工作人员也已通知物管联系您与该房主协商解决此事。如您对协商结果不满意,建议您走司法途径解决。 感谢您的留言,如还有疑问,请联系: 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华阳派出所:85621234 天府新区国土房管局:68772090

  【网民留言】

  我是一个大学毕业生,被卖淫团伙骗来卖淫,受到非人折磨,后被嫖娼人员救出来,所以要举报他们,事发地就在成都市郫县红光镇广兴巷,请你们去解救其他姐妹吧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于2014年10月19日在人民网留言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红光派出所立即组织对举报地点进行清查并召集开展业主会。红光镇荷塘路、合兴路、广兴巷以及其周边在红光镇是老百姓反映最为强烈的涉黄涉赌的地方,公安局治安大队和红光派出所从9月中旬开始至今,抽调民警(固定)和协勤开展 “涉黄涉毒”专项行动。2014年10月10日晚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清查行动,本次行动共出动警力22人,综治巡逻队员40人,警车12台,在清查行动中,对涉嫌违法的黄桶澡场所全部予以取缔,对涉黄的工具当场予以销毁。截止2014年10月26日,已在广兴巷及周边挡获24名涉嫌卖淫嫖娼人员,其中18人(9对)涉嫌卖淫嫖娼人员已被红光派出所依法进行行政拘留。 公安局抽调民警和社会力量对该区域通过明察和暗访的方式,走访该区域的业主,从业人员及周边住户,并于2014年10月28日再次召集荷塘路、合兴路、广兴巷以及其周边的业主召开业主会,会上组织业主学习旅馆业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业主也未得知卖淫团伙的情况,在对被挡获的涉嫌卖淫的人员处了解,并未有自称是被卖淫团伙骗来的情况。 鉴于此情况,公安局希望您能来到红光派出所配让公安机关更及时准确的掌握情况,便于及时有效的打击犯罪。另外,治安大队将联合红光派出所继续增强该区域的巡逻防控和打击力度,针对红光镇涉黄的违法行为公安局采取以下措施: 1、下大力气抓好广兴巷和合兴路“涉黄”问题的侦办工作,确保办案质量。对卖淫活动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要重点打击、依法查处,绝不手软。 2、要针对薄弱地区和环节采取措施,清查打击整治工作的漏洞和死角,保持打击整治“涉黄”问题的高压态势。 3、加强对娱乐场所和无证按摩场所的规范管理,逐步建立正常的经营秩序,取缔违法场所,逐步建立正常的经营秩序。 4、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检举作用,让涉黄的社会丑恶现象没有立足之地。 5、加大巡逻力度,坚持值班民警每日在易发案时段的交叉巡逻,增加见警率,对违法份子起到震慑和第一时间打击的作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天府新区光明城市楼盘开发商故意隐瞒消费者在10栋楼下面150平米左右的垃圾中转站和厕所,导致10栋业主在不知道实际情况下得条件下购买了房子: (1)售楼大厅的“内外不利因素公示”公告里面没有写在10栋附近修建垃圾及公共厕所(大厅的公告已经录有视频,如需要请提供收件邮箱) (2)开发商隐瞒修建垃圾中转站及公共厕所等对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事实,导致购买者以不知实情的心理价位购买,体现了价格不公。开发商严重违背合同的诚实信用原则,为达到签订合同的目的而故意隐瞒与合同签订的有关的重大实情,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给对方造成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3)成都电视台2014.10.18日成都电视台第五频道《成都全接触》节目也对其进行了曝光,现在去买房子也说不会修垃圾中转站和厕所。 (4)10.18日找开发商商议时,要求我们必须收集所有人合同和身份证才予以见面,我们现在连开发商都见不了,作为个人也没有权利收集别人的合同和身份证。 (5)其他相关证据可以留邮箱给过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在网上反映的关于天府新区光明城市欺诈销售的相关问题,经天府新区成都片区工商局调查后,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你反映的售楼大厅的“内外不利因素公示”公告里没有写在10栋楼附近修建垃圾中转站及公共厕所问题 2014年10月17日,天府新区成都片区工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售楼大厅内的“内外不利因素公示”公告中确未提及配套用房问题,但光明城市楼盘的沙盘上可见10栋楼旁有配套用房的标识(在其现场公示的三期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中有垃圾厕所用房的描述,同时也标明了修建面积)。 二、关于你反映的开发商严重违背合同的相关问题 建议您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通过司法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三、关于你反映的“现在去买房子也说不会修垃圾中转站和厕所”的问题 天府新区成都片区工商局已要求开发商售房时按照相关规范切实履行好告知义务。 下一步天府新区成都片区工商局将继续督促开发商积极做好与您的沟通,并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处理后续事宜。 感谢您的留言,如还有疑问,请联系天府新区成都片区工商局,联系电话:68772600

  【网民留言】

  宜宾中泽集团欺骗的全 体受害者的请求 四川省人民政府: 我们是参与宜宾中泽集团公司欺骗的受害者,自宜宾市、翠屏区政府高起点规划、打造翠屏新区以来,秉承对政府的信任,我们积极响应、支持翠屏新区的建设发展,把挣来的血汗钱倾其所有(包括全家老小、兄弟姊妹乃至向亲戚朋友的借款)投入《宜宾市中泽集团公司》位于翠屏新区开发的<和都国际社区>的诚意金。8月初我们去中泽集团售楼部要求按照我们与中泽集团签订的协议退还所缴纳的意向购房款时,遭遇中泽集团法人邓裕川百般推诿,拒不履行协议。继而造成大约2000多名(个家庭)交纳诚意金客户的恐慌。且选已房的客户中中泽集团进行再次抵押。再次销售给我们广大市民。 在8月初就有广大的受害者陆续向与宜宾市政府、区政府进行了反映情况,希望政府履行监管职责和维护社会稳定牵头解决此事。但到9月29日为止当地政府的未能给出妥善的解决方案,广大受害者多次自发到区、市两级政府请求政府给予帮助。为表示恳切的请求广大受害者还面对市政府下跪,希望我们的“青天大老爷们”能体谅大受害者心情。但是得到区政府的答复是“这是企业是市场经营主体,自负盈亏。若公司政策运行,其合法的权益会受到保护。若企业非法经营,包括决策不当,决策失误等情况,均由企业自行承担。若经营不善,将依法进行处置。”在我们受害者的请救下,区政府成进入中泽清算,现清算快一个月了。现区政府要求我们与中泽面谈,中泽集团的答复:没钱,也没解决方案,等他修完五期卖了之后再看或者抵房。 我们不禁想问政府:宜宾中泽集团在宜宾大量收取交纳诚意金的情况,已经有十多年了,数额巨大有17.31亿,牵涉的人员面广,且宜宾市多家房地产企业也有类似情况,现在宜宾市大部分房产公司的出现了像中泽那样的情况?这样大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政府作为房地产的主管部门 我们不禁想问政府:宜宾中泽集团在宜宾以高于银行的利率的回报,大量收取诚意金,现在不能按协议正常退款的情况是否就没办法了?几千个家庭!几万名受害者!17.31的血汗钱!分分都是血汗钱啊,17.31亿啊!不能就这样被奸商给黑了啊!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留言板上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请领导帮帮我们”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翠屏区委、区政府对宜宾中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泽集团)发生的问题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领导多次接访并召集会议专题研究。为了维护辖区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和依法维护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从9月15日开始,翠屏区组织了三个专门工作组(即调查维稳工作组、现场群众工作组和督促中泽集团资产负债清查工作组)积极处理此问题。 翠屏区组织的工作组当前正重点开展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督促中泽集团加紧开展资产负债清查工作。该集团已委托中介机构进入,正在积极开展此项工作。二是搭建中泽集团与相关主体沟通协商的平台,商讨双方都能接受的分类解决办法。三是督促中泽集团加紧制定问题的整体解决方案,在合法、公平、可操作的原则下尽快提出具体解决办法。 2014年11月3日

  【网民留言】

  荷花池这里有个黄中托运部,老板黄某在荷花池搞垄断,在每个托运部来强行加高远价,让货主苦不堪言,货主敢怒不敢言。希望有关部门能查一查黄忠后面的黑势力。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黄中托运垄断荷花池托运业务问题,经荷花池街道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黄中货运系在大成市场二期广场设立的货物托运点,整个荷花池区域有类似托运点数十家,未发现任一托运点有垄断或涉及黑恶势力等行为。下一步,荷花池街道将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对市场的监管。 谢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领导,您好。我是江苏徐州中国矿业大学2010年毕业生,生源地是四川省叙永县。读书时,由于我们当地贫穷落后,几乎没有什么人读大学,不知道农村户口与城镇户口的差异所在,所以就按照学校建议而把户口迁到了学校,由农村户口变为城镇户口。毕业4年来,由于不能买房,户口一直落不下来;现在决定回老家做种植、养殖创业,但自己的户口被派出所告知只能变为集体户口,那么我就没有了自己户口下的山林和土地,创业服务家乡就更难了。请领导帮忙,谢谢!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 您好!您留言咨询回乡创业等相关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首先,对于您毕业后回乡创业,我们非常欢迎和支持!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和欢迎在外学子及创业能人志士回乡创业。并制定了一系列鼓励创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措施,促进返乡能人从事工商企业和现代农业开发建设。 对毕业后5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我市范围创业的,扶持政策主要有免费创业培训、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和小额担保贷款以及税费减免等。 同时,我市依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建立了市和各区县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管理创业培训、收集创业项目、组织创业服务活动、协调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开展创业跟踪服务和指导创业促就业工作,为创业者提供开业指导、税费减免、政策咨询、企业融资、市场开发、信息咨询、创业评审等“一条龙”服务。 您可以通过市、区县人力资源市场设立的创业服务窗口,填写《创业意向登记表》,留下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以便为您提供服务。我市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一对一”的创业指导专家结对帮扶服务。您还可以申请选择入驻我市已经建成的5个省级、6个市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创业,如叙永县麻城乡蜀山生态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联系电话:13281649888,园区为入园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较大幅度的场地租金和物管费用等优惠扶持。 如果您还有别的创业政策或服务方面的问题,欢迎您随时致电咨询:叙永县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电话6222056;泸州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电话3120930。同时您也可以登录以下网址http://www.lzjycy.gov.cn,查阅创业扶持政策和接受网络创业服务。 对于您反映户籍的问题,2013年9月4日,泸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府办函〔2013〕222号)文件,规定:大中专毕业生已将户口迁入学校登记为城镇户口,毕业后可落户我市登记为城镇户口。如不能买房,想回老家创业,户口可迁入老家所在地的乡镇集体户口。 感谢您回到家乡创业,祝您创业顺利!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你好 我是本地一个文物工作者,国庆受不少外省朋友之托,去查看一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遗址---成都平原史前遗址(宝墩古城遗址),说实话,看的结果是令人大失所望:那里道路破破烂烂,只有两个石碑孤怜怜地立在那里,一点也看不出这就是一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场所,试想一个能在网上能在不少文物圈都能叫得响的地方,却是一个到了后就不想来二次的地方,这还是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吗? 王书记:能不能要求当地政府作一个比较系统的规划,或者说能不能在前期作一些比较有展示性的建设,这样不仅能体现这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价值,也能为当地改善投资环境,说不定还能拉动当地的经济建设,这些都是花小钱做大事的事,又何乐而不为?

  答复意见:

  网友: 你好!获知你反映的问题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召集文体广新局对你反映的宝墩遗址保护、管理以及合理利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现将调查结果答复如下: 一、宝墩遗址保护和合理利用工作情况 (一)机制建设 2012年市、县政府相应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大遗址保护工作机构;同时,市政府颁布了《成都市大遗址保护管理办法》。 (二)规划工作 《宝墩古城遗址保护规划立项报告》已获国家文物局批复同意立项,目前正抓紧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项目推进 争取到国家大遗址保护宝墩遗址专项经费,启动宝墩遗址保护规划编制及本体保护、环境整治、考古整理、陈列展示等项目。2012年起,新津县投入专项资金实施遗址保护区内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搬迁安置宝墩村、双石村1492户。县农发局整合农发资金和现代农业水稻规模化经营项目资金,整治保护区内宝墩村、双石村沟渠。此外,县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协调新平镇对遗址周边环境风貌进行整治,取缔养殖场,迁移近现代墓葬等。 二、下一步工作推进计划 (一)地方财政将投入专项资金启动宝墩遗址文龙路3公里建设工程,目前施工图已完成,工程将在2015年初动工。 (二)科学有序推动宝墩古城遗址规划编制工作。依据保护规划,启动遗址城墙本体保护与考古整理、陈列展示项目,增设标识标牌,形成入口驻留节点即碑文广场;对现状鱼塘进行景观化处理。 (三)积极推动宝墩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工作。加快推进遗址区环境整治、遗址博物馆方案设计、立项、报批等前期工作,按照考古遗址公园申报条件,积极做好申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相关准备工作,最终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 (四)积极申请国家大遗址保护专项经费。切实加强宝墩遗址保护项目储备和资金申报工作,抓紧进行宝墩遗址的本体保护、预防性保护、环境监测等方案编制工作。 (五)配合市考古研究所,做好宝墩遗址考古发掘、研究和考古工作站建设,为推进宝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提供理论支撑。 最后,感谢你对我县文物管理工作的关心,我们将尽全力保护我县文物遗址。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你好!我是宜宾市市民,今年在宜宾市岷江新区和都国际社区和中泽集团意向性(购房)协议,并且交了56万的购房款,而今和都国际社区从今年8月开始停工,至今二个多月了。找不到老板,我们买不到房,又退不了钱,实在是无助。请王书记在百忙中帮我们问一问,谢谢你!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留言板上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不还钱、不给房,日子困难”的问题,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翠屏区委、区政府对宜宾中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泽集团)发生的问题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领导多次接访并召集会议专题研究。为了维护辖区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和依法维护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从9月15日开始,翠屏区组织了三个专门工作组(即调查维稳工作组、现场群众工作组和督促中泽集团资产负债清查工作组)积极处理此问题。 翠屏区组织的工作组当前正重点开展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督促中泽集团加紧开展资产负债清查工作。该集团已委托中介机构进入,正在积极开展此项工作。二是搭建中泽集团与相关主体沟通协商的平台,商讨双方都能接受的分类解决办法。三是督促中泽集团加紧制定问题的整体解决方案,在合法、公平、可操作的原则下尽快提出具体解决办法。 2014年11月3日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 我是宜宾市民去年在宜宾翠屏新区(现在跟名为岷江新区)的和都国际预付了购房诚意金(期房)而今和都国际从今年8月就全面停工两个多月了找不到老板 我想问问书记我这种情况应该找那个相关部门 并得到他们的帮助 谢谢!!!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留言板上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购房诚意金不见了”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对于宜宾中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泽集团)发生的问题,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并多次召集会议专题研究。为了维护辖区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和依法维护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从9月15日开始,翠屏区组织了三个专门工作组(即调查维稳工作组、现场群众工作组和督促中泽集团资产负债清查工作组)积极处理此问题。 对于您所反映的诚意金问题,可在工作日的9:00---17:00带上您交纳诚意金的收据、协议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宜宾市江北公园游客接待中心二楼现场群众工作组进行登记。 2014年11月3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书记: 我是一名普通百姓。今天在此向您求助,是代表了我们上千户百姓。宜宾市中泽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之前在翠屏新区(后变为翠屏新城)开发楼盘,当时宜宾1900多个家庭为缴纳了意向性购房预订金,希望在开盘时能选到心仪的房子。可现在,所以房屋抵押给了银行,选到房的人办不了证。未选到房的人,中泽不予以退还预订金。这是百姓的血汗钱,有些老人一辈子的棺材本,现在拿不回来。我们也曾多次到区政府、市政府请求帮助,但是政府告诉我们会依法依规办理,却一直没有下文。事情发生到现在已经2个月,我们向政府求助,政府安排我们和中泽公司的董事长谈,对方直接告诉我们,现在没钱退,房屋也无法解押。我们当中有很多是下岗工人,老年人,都是一辈子的辛苦钱,为了能给自己找一个地方养老,但是现在愿望落空,钱要不回来,有的人甚至一病不起。 我们作为普通老百姓,政府是百姓的父母官,但是现在政府不作为,不管老百姓的死活,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倍感无力,求助无门。现在唯有把希望寄托在省委王书记的身上,希望省委王书记能为我们做主,让我们能拿回我们的预订金或者房屋。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留言板上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宜宾中泽邓裕川坑害老百姓”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翠屏区委、区政府对宜宾中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泽集团)发生的问题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领导多次接访并召集会议专题研究。为了维护辖区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和依法维护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从9月15日开始,翠屏区组织了三个专门工作组(即调查维稳工作组、现场群众工作组和督促中泽集团资产负债清查工作组)积极处理此问题。 翠屏区组织的工作组当前正重点开展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督促中泽集团加紧开展资产负债清查工作。该集团已委托中介机构进入,正在积极开展此项工作。二是搭建中泽集团与相关主体沟通协商的平台,商讨双方都能接受的分类解决办法。三是督促中泽集团加紧制定问题的整体解决方案,在合法、公平、可操作的原则下尽快提出具体解决办法。 因此,对你来信中所提到的己购房还未拿到购房合同、交纳诚意金以及房屋上有抵押无法在房管局备案等问题,也需待中泽集团资产负债清查工作结束后,尽快制定出相关问题的解决办法,保障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2014年11月3日

  【网民留言】

  现中泽公司已经全面停工,购房合同是2014年12月31号交房。我们买房人恳请领导为我们做主。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留言板上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在中泽集团买了房,但公司不网签、不备案”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翠屏区区委、区政府为协调解决中泽集团与部分购房户的问题,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并正在督促该集团开展资产负债清查工作。在区政府的协调下,2014年10月13日,中泽集团法人代表邓裕川同已选房的代表作了沟通。目前该集团未完工项目有部分办理了在建工程抵押或土地抵押,若您所购房屋属于抵押范围之内,需要等中泽集团与抵押金融机构协商好、解除抵押后才能进行网签、备案。如果您所购房屋不在抵押范围之内,则要等中泽集团清资核产、恢复正常运营后,才开始网签、备案。 在不能网签之前,您可以持您选房的票证或选房协议等有关资料到工作组进行登记,以依法维权。 如果您还有什么问题需要咨询或协调,可以找工作组反映。工作组办公地点设在流杯池公园游客服务中心。 2014年11月3日

  【网民留言】

  南城江景物业占用小区公共绿化面积修建停车场,另外,一栋门面开后门通向小区。请立即查办,还小区一个安静优美的环境。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的事项已收悉,调查核实情况答复如下: 南城江景小区是由遂宁市翔宇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0年12月投资开发的商住小区,施工单位为遂宁市翔宇建筑公司和海南军海建设有限公司,该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39654㎡,计划竣工时间为2012年12月。 今年四月县住建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查实门面业主私自开设门面后门,立即责令整改,目前业主私自开设的小区商铺通往小区内的门已全部封闭。 经消防大队查验,南城江景小区消防通道设置不合理,消防大队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变更原来的停车场位置,故现开发商在原来的公共绿化地修建停车场。执法人员已责令开发商以消防大队下发的整改通知书为据向县规划局申报变更相关手续。 感谢您对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遂宁市射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10月31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东明书记,你好!我是内江市东兴区大千华庭小区的一位住户,东兴区摩尔卓尔后门至大千华庭那段路灯,已经有一年的时间未亮过了,这段路是属于上下坡路段且经过的人多车辆也多,若晚上无路灯会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请你领导在百忙中关心下,谢谢!(此投诉我已于2014年10月27日向内江市委彭书记反映,但迄今为止就连办理单位都还未明确,很复杂的一个问题吗?)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 我局于2014年10月29日接到贵局转来人民网网民留言(35)号件,内容为:反映东兴区摩尔卓尔后门到大千华庭那段路灯未亮的问题。您所反映的属同一问题,故一并答复如下: 由于道路改造,无电源,待强电下地、临江路路灯安装后一并亮灯。由此给你带来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谢谢! 内江市东兴区住建局

  【网民留言】

  成都武侯区广福桥横街咖啡厅酒托诈骗团伙,成都电视台多次曝光。四川电视台3频道也曝光过过,为什么诈骗还在继续呢?

  答复意见:

  网民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反映广福桥横街咖啡厅酒托的问题,经我区相关部门调查,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接到您的反映后,区公安分局领导高度重视,庚即组织警力开展侦查工作。派出所迅速安排民警对该处进行了明察暗访,并对周围群众进行了走访调查,对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了收集掌握。2014年10月24日,区公安分局联合区城管、区工商等部门对广福桥横街咖啡厅(碧云路1号附58号“忘忧草”又名“帝美乐”)进行了突击检查,一举端掉了该酒托窝点,当场挡获管理人员、酒托、跟单员等嫌疑人15人,依法对涉嫌参与酒托违法活动的管理人员及酒托共计6人刑事拘留。目前,咖啡厅已关门停业。 下一步,区公安分局将加大对该处的日常监管,一旦发现有酒托等经营行为,将依法查处。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网民留言】

  乐山市市中区棉竹镇仙米寺村近年由于高铁与绕城路经过,有的村民为了占地时多获得政府赔尝,在自己的责任田地里违法乱建养猪场,严重污染当地环境,当地百姓生活苦不堪言。城建部门也曾执法强拆过,可当地有的胆大的人据说与城建的有关系,走走过程,白天像征性的拆一下,晚上又继续盖,尽管一直有人举报,但城建部门置若罔闻,睁只眼闭只眼。比如该村三组有一家鸿源养猪场就是在夜里偷建的违法建筑,现在已成事实,养上了猪,但猪的粪便没有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就排到沟河里,臭气熏天,严重污染环境,夏天的苍蝇成堆,蚊子成群。当地有一处自流山泉水,远近百姓都喜欢接水回家饮用,现在接水的地方被养猪场直接排放的粪便污染的臭气熏天,严重危害百姓的日常生活。望有关部门能管一管,还百姓一片净土,还百姓健康的生活环境。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我镇仙米寺村工作的关心,对您反映的问题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违法乱建养猪场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乐山市市中区棉竹镇仙米寺村目前主要有4家养猪场(户),均在铁路和绕城路以外,其具体情况如下: 陈某某养殖场,位于仙米寺村5组,属于1999年修建,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徐某养殖场,位于仙米寺村4组,属于2010年修建,建筑面积约150平方米;张某某养殖场,位于仙米寺村4组,属于2004年修建,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根据2013年《乐山市市中区畜禽养殖管理办法》之规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标准:生猪常年存栏量500头以上的,需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以上三家养殖场,生猪常年存栏量均在300头以下,未能达到规模化畜禽养猪场(户)标准,均为散户养殖,是利用自家的开荒地、非耕地修建而成。 乐山市鸿东养殖场,位于仙米寺村3组,在2011年12月修建,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根据国土资发【2007】220号《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和川国土资发【2011】62号《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乐山市市中区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的条款规定,是由养殖经营者提出申请,村、组和镇畜牧站签意见,镇政府审查申报,报乐山市市中区畜牧食品局审核备案后建成的。 二、关于粪水污染环境的问题 经现场调查发现,该村主要的四家养殖场中,陈某某养殖场、徐某养殖场和张某某养殖场附近无相应水体,均无信访人反映的直接将粪便排到沟河里的行为,乐山市鸿东养殖场有一定粪水外排到沟河里的迹象,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当即制止了养殖场外排粪水的行为,向养殖业主宣讲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业主在搬迁前修建配套的化粪池、沼气池,养殖粪水经处理后还田还林综合利用,严禁粪水外排污染环境。 对于您提及的仙米寺村一处自流山泉水被养猪场直接排放的粪便污染得臭气熏天一事,区环保局执法人员专程到现场调查,现场调查时未发现其反映的这种现象,且现场正有一名当地百姓在取水,称未见异常。 感谢您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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