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四川”微视作品征集公告2016年03月 作者: 来源:四川新闻网 责任编辑:xwpxxw
简介: 微视,是互联网科技发展中一种全新的传播、交流方式,为树立四川良好形象,全省将在今后几年持续组织实施“看四川”微视工程(简称微视工程),每年拟推出微视100部作品在省级互联网及移动新媒体展播宣传。 ...
内容:
微视,是互联网科技发展中一种全新的传播、交流方式,为树立四川良好形象,全省将在今后几年持续组织实施“看四川”微视工程(简称微视工程),每年拟推出微视100部作品在省级互联网及移动新媒体展播宣传。为充分利用移动新媒体这一重要载体和窗口,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创作传播攀枝花声音、讲好攀枝花故事、塑造攀枝花新形象、提升攀枝花影响力的微视作品,我市决定举办“看四川”微视作品征集活动。现制定征集活动规则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共攀枝花市委宣传部 中共攀枝花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 攀枝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征集主题 主要围绕攀枝花人、攀枝花事、攀枝花景、攀枝花文化、攀枝花特产、攀枝花风土人情等攀枝花元素,宣传我市独特的历史禀赋、人文资源、自然景观、饮食文化、风土人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新成就,凝聚中国梦攀枝花篇章正能量。 三、征集对象 全市宣传文化系统单位、有关部门(单位),文化传媒机构、新媒体及社会各界人士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 五、征集要求 (一)内容要求:作品原创原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首次发布;导向正确,符合道德良俗和相关法律法规。 (二)格式要求:时长3分钟左右,格式MP4,分辨率1080P,码率10-15Mbps,帧速25帧/秒,音量大小正常,音质清晰。 六、征集程序 (一)作品征集。严格按照征集要求提供材料,因材料不详或作品格式不符合要求的作品自动取消评奖资格。 (二)评审推荐。市委宣传部组织市微视工程评审领导小组开展作品评审,从全市宣传文化单位的推荐作品和面向社会的应征作品中遴选一批优秀作品推荐上报省微视工程办公室。 (三)审核发布。经省微视工程办公室、省专家评审小组审定后,择优在省级互联网及移动新媒体发布。市级电视台、主要网站、移动新媒体及公共场所等将同步宣传。 七、表彰奖励 (一)经市微视工程评审领导小组认可并向省上推荐的优秀作品(12-22部),将采取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形式给予鼓励。优秀作品将于今年8月份在市级媒体公布。 (二)经省微视工程办公室发布的作品,另将依据作品的实际社会影响力和传播效果予以奖励。省上优秀作品还将推荐至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进行推广或评奖。 八、有关说明 (一)应征作品须提供的信息。1.以单位名义应征的作品,必须确保应征单位对作品持有版权。同时提供作品名称、应征单位、制作单位、作品审核人、工作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材料需采用三号宋体字以表格形式说明,加盖公章。2.以个人名义应征的作品,应提供作品名称、制作单位(可空缺)、作者的真实姓名、年龄、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相关信息需采用三号宋体字以表格形式说明。 (二)如出现因作者联系电话有误或变更而无法取得联系的情况,应征作品由主办方自行处置。 (三)应征作品须通过电子邮件投递,不接受邮寄或个人直接交送、转送。邮件名称格式统一为:“微视作品征集+作品名称”。 九、声明 (一)应征作品应为未转让版权的微视作品,应征单位、应征作者须拥有无可争议的著作权。 (二)应征作品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由应征单位、应征作者自行承担所有相应法律责任。活动组织方追回相关奖励。 (三)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攀枝花市委宣传部所有。 联系人:白女士;联系电话:0812—3324861;邮箱:625285354@qq.com。 2016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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