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支持物流业发展意见 进一步降低过路过桥费2012年12月 作者: 来源:四川日报 责任编辑:中国新闻成都培训
简介: 12月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发布,对物流企业从减轻税收负担、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促进物流车辆便利通行、加快物流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物流产业市场主体培育等九 ...
内容:
12月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发布,对物流企业从减轻税收负担、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促进物流车辆便利通行、加快物流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物流产业市场主体培育等九个方面进行扶持。 在税费减免方面,符合条件的仓储物流企业可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50%的减免,在我省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物流企业,可享受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在土地支持方面,对物流业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物流项目用地,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修编时纳入规划统筹安排。加强对物流企业的用地指导管理,推行集约节约用地,将物流园区(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纳入城市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制止以发展物流业为名实则圈地囤地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促进物流车辆便利通行方面,我省将进一步降低过路过桥收费,按照规定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减少普通公路收费站点数量,控制收费公路规模,优化收费公路结构,加大高速公路收费监管力度,撤并不合理收费站点,依法合理核定高速公路收费标准。 |
热点 . . .
最新 . . . |
![]() |
![]() |
友情链接 | 诚聘 | 版权与免责 | 广告 |
本站内容属原作者所有,其原创文章除本站或作者授权不得转载、复制、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业务服务电话:010-85899333/6333 邮箱:vip@xwpx.com 京ICP备06063928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1874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