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泸州城市低保450元人均医疗救助360元2013年03月 作者:雷朋 来源:华西都市报 责任编辑:中国新闻成都培训
简介:
泸州市出台《民生事业发展突破工作方案》
听说农村低保标准将提升,67岁的贫困户张显峰老人露出了笑容。
近日,泸州市民政局出台了《民生事业发展突破工作方案》(简称《方案》),该《方案》明 ...
内容:
泸州市出台《民生事业发展突破工作方案》 听说农村低保标准将提升,67岁的贫困户张显峰老人露出了笑容。 近日,泸州市民政局出台了《民生事业发展突破工作方案》(简称《方案》),该《方案》明确提出了到2016年,泸州城市低保力争达到450元,人均医疗救助达到360元,力争四年内实现民生事业“六个翻番”。 目标四年内低保、医疗救助翻番 “目前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是每人每月320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标准每人每月85元。”泸州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如今,泸州正在建立和完善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自然增长机制,力争到2016年实现翻番的工作目标任务,即城市低保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月450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30元。 在城乡医疗救助方面,将完善以“参保参合为主体,门诊和住院救助为补充”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不断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到“十二五”末,门诊人均救助达到360元,住院人均救助达到2400元。 提升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到4200元/人/年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泸州市也在全面落实《泸州市敬老院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大农村敬老院建设力度。“十二五”期间,力争逐年投入,年年有增,确保五年投入农村敬老院建设资金达到或超过7100万元,新、改(扩)建16所农村敬老院,拟新增建筑面积49700平方米。 五保供养在做到应保尽保基础上,着力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到“十二五”末,全市农村五保供养年人均标准力争提高到4200元。 格局初步形成“9073”养老格局 该负责人表示,到“十二五”末,泸州市初步形成“9073”养老格局,即90%的老年人通过社会化服务实现居家养老,7%的老年人通过社区服务设施实现社区养老,3%的老年人通过入住养老机构实现集中养老。 十二五期间,每个区县新增一定数量与本地养老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民办养老机构。市本级打造一所具有高、中、低档老年综合养老服务功能的川南养老中心——西南天年颐养中心。初步实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老年人居家呼叫服务系统和应急救援服务网络的全覆盖。创建以日间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文化娱乐、精神慰藉、权益维护、应急救助等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28个。着力新增城市养老床位4800张,农村养老床位5500张,使城市养老床位总数达到7000张,农村养老床位19000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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