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首创起诉书写入罪轻、无罪情节2013年01月 作者:王英占 来源:四川新闻网 责任编辑:中国新闻成都培训
简介: 杨某驾货车左转时将骑电动车的阎某碾压致死。事后,他与被害方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得到谅解。昨日,该男子被成华检察院提起公诉,不过,检察院出具的起诉上较以往增加了新内容:该男子事后积极赔偿被害方 ...
内容:
杨某驾货车左转时将骑电动车的阎某碾压致死。事后,他与被害方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得到谅解。昨日,该男子被成华检察院提起公诉,不过,检察院出具的起诉上较以往增加了新内容:该男子事后积极赔偿被害方亲属,并得到他们原谅的情形被写入公诉书。 昨日,公诉科负责人介绍,以往这类酌定量刑情节是不会写进起诉书的,一般是在法庭上陈述公诉意见时才提出。该院检察官表示,现在还要将这些罪轻、无罪的情节写进去,以充分尊重和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益。省检察院张晓勇副检察长表示,“成华检察院的这一做法,值得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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