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大遗址保护法”出台 5月1日起实施2013年04月 作者:许梦曦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责任编辑:中国新闻成都培训
简介:
成都市大遗址保护片区率先启动邛窑大遗址保护(图片由成都市文化局提供)
大遗址保护从此将有法可依。记者今日从成都市文化局了解到,5月1日起,成都将正式实施《成都市大遗址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内容:
成都市大遗址保护片区率先启动邛窑大遗址保护(图片由成都市文化局提供) 大遗址保护从此将有法可依。记者今日从成都市文化局了解到,5月1日起,成都将正式实施《成都市大遗址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为全国首部针对大遗址保护进行的专项性立法,《办法》的颁布可以更好地推动大遗址保护工作,全面提升成都市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水平,将成都片区建设成为我国南方大遗址保护重要示范区之一。 据了解,《办法》对成都市包括宝墩遗址、古城遗址、鱼凫村遗址、芒城遗址等在内的现有24处大遗址保护的名录作了界定,确立了成都市大遗址的管理体制与经费保障,并将大遗址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促使地方将当地的社会和经济发展与大遗址保护结合起来,明确了成都大遗址保护管理的禁止行为,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和问责机制。 成都市文化局方面表示,下一步成都将开展《成都大遗址保护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作,申请国家大遗址保护专项经费,积极探索大遗址保护项目资金投入“成都模式”。 新闻背景: 大遗址保护难度大 亟需法律依据 大遗址是我们的祖先以大量人力营造、并长期从事各种活动的遗存,它体现着我国古代先民杰出的创造力,综合并直接体现了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的起源与发展,是构成中华5000多年文明史史迹的主体。 2010年11月,国家文物局与四川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建大遗址保护成都片区框架协议书,2011年6月,大遗址保护成都片区被纳入国家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成都片区作为大遗址保护全国“六片四线一圈”中的一部分,成为国家大遗址保护的重要组成。 国家历来重视大遗址保护,一直将其放在文物保护重中之中的地位,但大遗址面积大、保护难度非常大。同样,成都片区大遗址工作推进并不平衡,一些大遗址已经开始编制保护规划、实施保护项目,而另一些大遗址的保护工作却未启动,造成大遗址保护成都片区保护、利用工作难以有序、顺利开展。由于缺乏相关管理规定,保护项目推进缺乏一定的法律依据,在地方经济建设中还处于弱势地位,也使大遗址保护成都片区的遗产资源不能有效整合,颁布一部重量级的大遗址保护法规已成各方翘首企盼的大事。 2011年下半年,大遗址保护的立法工作被纳入成都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并随即开始了大遗址立法工作的调研和起草工作。在总结数年来成都市大遗址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借鉴外地相关做法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成都市大遗址保护管理办法》(草案)。经征求多家单位和部分区(市)县意见后,在法律和文物专家的咨询论证下,四易其稿,最终形成《成都市大遗址保护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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