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515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人至少月增85元2013年05月 作者:余文龙 来源:四川新闻网 责任编辑:中国新闻成都培训
简介:
核心提示
涉及对象
2012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调整后,成都120多万人受惠
陆续补发
多个市州已陆续补发1~4月的金额;全省人均月养老金 ...
内容:
核心提示 涉及对象 2012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调整后,成都120多万人受惠 陆续补发 多个市州已陆续补发1~4月的金额;全省人均月养老金已达1525元 成都商报记者从四川省社保局获悉,近日全省515万名企业退休人员上调了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后人均月养老金达到1525元。此次上调,惠及成都120多万名企业退休人员。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下发的有关通知,对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再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在执行普遍调整的基础上,还对7类特殊情形人员予以了政策倾斜,比如年满70周岁以上的人员每月再增加40元。增加基本养老金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近日多个市州陆续将1~4月的补发金额发放到了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并从5月开始按调整后的新标准发放。 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 缴费年限每满1年再增3元 根据通知规定,增加的基本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普遍调整的办法为,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再按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1年增加3元,不足1年按1年计算(累计缴费年限先按月计算,换算为年,下同)。 根据通知规定,本次调整,对企业退休人员年龄周岁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年龄,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已确认记载的数据为准,视同缴费年限按职工符合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确定,年龄按实际周岁确定。企业退休人员截至2013年1月1日仍在服刑、劳教等,不增加基本养老金。 7类情形还可重复累加 实施待遇与缴费年限挂钩 还有7类特殊情形企业退休人员,先执行普遍调整办法,再按相关规定的标准和办法增加一定数额的基本养老金,而且同时符合两类及以上“特调”情形的,可重复累加享受(左图)。 此次调整,领取待遇与缴费年限挂钩,我省近年来加大了调待标准与缴费年限相挂钩的力度,由最初的1元/年上调到3元/年。此次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意味着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增幅越大。 |
热点 . . .
最新 . . . |
![]() |
![]() |
友情链接 | 诚聘 | 版权与免责 | 广告 |
本站内容属原作者所有,其原创文章除本站或作者授权不得转载、复制、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业务服务电话:010-85899333/6333 邮箱:vip@xwpx.com 京ICP备06063928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1874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