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检察院等11部门联手 保障生态食药安全2015年03月 作者:雷兹 来源:四川新闻网 责任编辑:xwpxxw
简介:3月30日下午,四川省“两个专项监督活动”新闻通气会在成都举行。会上,省检察院、省法制办、公安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决定,从2015 ...
内容:
3月30日下午,四川省“两个专项监督活动”新闻通气会在成都举行。会上,省检察院、省法制办、公安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决定,从2015年3月至2016年12月,在全省共同组织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合力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 今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安排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省检察院和省法制办决定,联合相关省级单位共同开展“两个专项监督活动”,整合执法资源,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省“两个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罗春梅在会上表示,本次专项活动,将重点监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有关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以及与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有关的虚假广告、非法经营犯罪。 通过专项行动,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法移送一批、公安机关将立案侦查一批涉嫌破坏环境资源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将对相关领域的移送和立案侦查情况开展跟踪监督,并依法查办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行为背后的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充当“保护伞”等职务犯罪,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行使侦查权。 作为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2013年和2014年,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和省法制办依托“两法衔接”工作机制,联合省环保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单位先后组织开展了“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监督活动”和“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了解,2014年3至10月,省检察院与省法制办联合牵头,组织公安厅、环境保护厅、林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共同开展了“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期间,环保、林业、食品药品监管等行政执法部门主动移送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64件,公安机关主动立案侦查35件,检察机关监督移送213件,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132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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