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6.81万名“老赖”受到信用惩戒2015年07月 作者:赵雨欣 来源:天府早报 责任编辑:xwpxxw
简介:23日,记者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四川三级法院自去年11月起开展了为期7个月的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中,全省6.81万名 ...
内容:
23日,记者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四川三级法院自去年11月起开展了为期7个月的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中,全省6.81万名被执行人受到信用惩戒。 规避执行,6.81万人进入失信名单 记者从会上获悉,四川全省法院重点惩戒被执行主体藏匿、隐匿财产、恶意降低履行能力、滥用诉讼程序、滥用公司法人制度等五类规避执行行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实施以来,全省法院依法将6.81万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 其中,高居首位的行为是: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人数高达3.4万人;位居第二的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人数达2.11万人。此外,违反财产报告制度6298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1775人。 值得一提的是,在专项整治中有1.07万名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有力打击了逃避、规避执行等行为。 6种行为,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于2010年10月1日起已经施行。如有6种行为,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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